“互助养老”值得在澳提倡
2022-06-01 4961 王奇生 澳门日报
有社会人士提出,面对社会老龄化所衍生的问题,特区政府可参考内地的“互助养老”模式,组织热心公益的低龄长者成立互助队并给予资助,对加入的低龄老人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以及服务过程中的风险防範知识,长效解决安老护老服务所面临人资不足的问题,补充社服人员为社区提供护老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如广州市海珠区开展智慧居家养老系列服务,招募一批热心于公益的低龄老人成立乐龄人才库和养老互助队,为社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的服务、独居老人的探访关怀。
一、本澳渐进入老龄化社会
本澳已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统计暨普查局预测,二○三六年本澳人口将超过七十五万,其中长者将佔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点七,换言之,届时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岁以上的长者。根据“澳门特区长者生活状况及长期照顾服务需求研究报告”指出,本澳六十五岁及以上人口安老院舍需求比率为百分之三点七五,六十岁及以上人士日间护理服务及家居照护服务的需求比率分别是百分之○点六八及百分之○点八六。有关研究以二○一九年本澳不同年龄组别长者的需求率作为基础计算,因此可以推算,二○一九年六十五岁及以上人口有安老院舍需求的人数约三千人,六十岁及以上有日间护理服务及家居照护服务需求的人数则分别约为八百六十人和一千○九十人,反映出特区政府第二个五年规划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规划的长者长期照顾服务名额,仍难以满足社会需求。随着人口老化加剧,可以预料,未来对长期照顾服务有需求的长者数量将不断增加,亦将同时导致从事长期照顾服务工作的人员需求持续增加。然而,由于社会对长期照顾服务工作看法消极,使得有关人员的招聘非常困难。故长远而言,单靠机构养老和护理人员的服务并不能有效解决本澳的养老需求,有必要提倡长者的“互助养老”,因而“互助养老”的模式亦应适用于本澳社会的现况。
二、“互助养老”模式值得提倡
笔者认为,上述的“互助养老”模式的好处是除了可有望长效解决本澳安老护老服务所面临人资不足的问题,补充社服人员为社区提供护老服务外,对于一些低龄长者来说,还可透过参加义工队学习到知识和技能,加强自身风险的防範意识,从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意外发生机会;对于受助者来说,透过一些低龄长者帮助社区的高龄和行动不便的长者,相信更能提供一些身同感受和贴心的服务,如居家养老服务和独居老人探访关怀服务等。
三、政府主导成效将更佳
现时,本澳虽然亦有很多社会团体在政府资助下,组织了类似的义工队为社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务,但服务对象并没有针对性,像上述“互助养老”模式的义工队却少之有少。笔者认为,要在有限的资源提供最好的服务,离不开要有相关的政策研究作为支援,因为这样才可按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一些具针对性的服务,从而产生良好的效果。因此,由政府主导组织上述的“互助养老”模式的义工队是有必要的,但建议并不是排除政府可将义工队的行政支援和活动组织外判予本澳的社会团体,透过拥有资源的政府部门对本澳长者服务的需求进行研究,并据研究结果制订长者有需要的服务类型和提供形式等,然后再交由相关的社会团体负责执行,相信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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