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政府部门数目再膨胀
2022-04-06 4781 六夕叔 澳门日报
据早前传媒报道,《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谘询文本建议设立一个专责的主管部门执行法律的规定。在谘询总结报告中近四成五意见表示同意,有建议由公监办对公共资本企业统一监督,亦有建议未来监管公共资本企业的权限部门,应加入经评估后可撤销公共资本企业的职能与权限,以便处理或精简没有存续需要的公共资本企业。公监办认为,总体而言大部分意见同意设立一个专责主管部门,透过其统一负责执行该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直接代表澳门特区及澳门特区其他公法人行使作为出资人的权利,事前规範制度、事中跟蹤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方向,对公共资本企业进行全方位及集中监督。
一、应对公共资本企业加强监管
对于上述关于特区政府欲由一个专责的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本企业作统一监督,笔者表示赞同,因为这些公共资本企业很少有自我盈利的能力,其开支一般都是由政府的公帑负担,过去它们某些在缺乏有效的监管下,每年的开支颇大,且有重覆发放资助之嫌。因此,本届特区政府有意在事前规範制度、事中跟蹤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方向,对公共资本企业进行全方位及集中监督,相信本澳社会和居民亦会相当支持。
二、避免政府部门数目膨胀
然而,由一个专责的主管部门执行法律的规定的问题上,有人同意设立一个全新的专责主管部门,亦有赞成由公监办对公共资本企业统一监督,更有建议在公监办的基础上设立一个常设的局级机构执行有关工作。笔者认为,不论设立一个全新的专责主管部门或在公监办的基础上设立一个常设的局级机构,结果都会给人有“架床叠屋”的感觉,同时可能与过去政府犯了一样的毛病,就是因为政府急需进行某项工作而设立专责的部门和项目组,其结果是部门数目不断地增加,如过去的人力资源办公室、法律改革办公室等。
如最新特区政府新设立了公共建设局,在原建设发展办公室的基础上,增加土地工务运输局公共建筑厅及基础建设厅的职责及权限。同时,土地工务运输局亦更名为土地工务局。根据《公共建设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规定,公共建设局负责研究、计划及落实执行澳门特区的公共建筑物、基础建设及区域合作等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公共建设局由一名局长及两名副局长领导,下设三厅十处,包括公共建筑厅、基础建设厅、研究设计厅及相关行政和技术附属单位。人员编制为一百七十四人,工作人员由原建设发展办公室及原土地工务运输局公共建筑厅及基础建设厅转入。据行政会发言人表示,这次增设公共建设局是为了合理调整公共部门的职能。然而,社会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有意见认为新增一个局级部门是“架床叠屋”,与特区政府公共行政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亦有意见认为,土地工务局由原土地工务运输局的一正局、两副局及七厅十一处,精简为一正局、两副局及六厅七处。原建设发展办的三名局级主任加原土地工务运输局三局七厅十一处,即六局级领导及十三厅处级主管人员。在公共建设局成立及原土地工务运输局改组后,两局合计共有六局级领导及二十六个厅处级主管职位。单从行政架构设置的宏观而言,行政架构将更加臃肿,有权力签名批示或建议的官僚骤增,行政效率将更低劣,官僚主义及山头利益更将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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