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大向本地生加收学费的思考

2022-03-02 1510 天道教育 澳门日报

 有关心澳门高等教育的朋友发来资讯,希望笔者根据资讯可否做些分析,然后表达观点。

 仔细想了一下,这事事关澳门公立高等教育未来发展方向和社会责任的问题,不可小觑,表达观点供社会讨论参考属于份内之事,思考如下:

 据媒体报道:议员梁孙旭向立法会提出辩论动议,认为澳大不应向本地生大幅加学费,并重新审视学费加幅的合理性。 他表示,立法会在审议本年度(二○二二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提供的资料发现,澳大以3所公立高等院校达成共识及多年无加价为理由,大幅提高学费,本地生学士学位课程2年加幅超过5成;硕士学位今年加幅超过3成半;哲学博士学位加幅超过7成。 梁孙旭认为,低学费政策可保障教育机会平等,亦是推动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他并引用国家主席习近平曾经表示:“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学生。”

 毫无疑问,梁孙旭引用的“低学费政策可保障教育机会平等,亦是推动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他并引用国家主席习近平曾经表示:“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学生”之观点和习近平主席的话,是具有道德和理论高度的,值得重视。

 至于澳门大学是否应该加收学费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澳门大学做出详尽的增加学费说明,以及希望看到近几年的财务报表供笔者理清一些问题后,才适合给出澳门大学是否需要向本地生,甚至包括外地生加收学费的参考结论。

 例如:1.澳大作为享有行政、财政及财产自主权的公法人,且可按照《澳门大学法律制度》规定,澳大的建筑群全数由公帑承担建设,日常营运开支主要来源自特区政府的预算拨款……

 2.作为公法人机构,教授职级享受的薪俸高达1,000点(每点91澳门元),已经比澳门特区政府公务员组别中的领导副局长奉薪905-960点中的最高点高出40点,比局长的1,015-1,100点中的最低点差15点,也就是说,教职员工不错的福利待遇都是由政府支付……

 3.澳门大学发展基金会于二○○九年以行政公益法人注册成立,其宗旨为支持及促成澳门大学实现学术及教育之目标,使澳门大学在本地及国际上具有更佳之竞争力,且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澳门大学为基金会的唯一受益人,自二○○九年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之下,澳门大学发展基金会稳步发展,截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历年收到的捐赠总额累计达14.5亿澳门元,资产净值约为17亿澳门元。

 需要强调的是,澳门大学是公法人机构,澳大以3所公立高等院校达成共识及多年无加价为理由,大幅提高学费的说辞之后,在已有资产净值约为17亿澳门元的前提下,并没有明确交代增加学费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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