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守“澳门不能乱”底线 居安思危防国安风险

2023-12-06 2986 于洁 澳门日报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澳门特区政府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将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在安排部署二○二四年施政重点时,施政报告将相关内容放置在最前面,凸显了特区政府面对国家安全新形势所秉持的“于安思危,于治忧乱”的忧患意识,以及“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的担当精神。施政报告明确提出,要牢牢守住“澳门不能乱”的底线。为此,特区政府将从多个方面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安定的工作,为国家和澳门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须贯彻总体国安观

 首先,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在变局中趋利避害,不断塑造有利于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态势,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由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决定的。

 当前,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展现出光明前景,但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仍然很严峻。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仍面临複杂多元的安全威胁,外部阻力和挑战明显增多,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维护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繁重。为构建更为坚固的国家安全屏障,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视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充分估计我国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有效防範各种安全风险,统筹做好各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有效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和澳门社会稳定。二○二四年施政报告明确提出,特区政府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防範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坚决打击任何势力利用澳门危害国家安全。

 健全维护国安法律

 其次,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是最稳定和最可靠的治理。面对国家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澳门特区要做好国家安全治理,就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实现防範国家安全风险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法可依。

 近年来,澳门特区面对澳门内外环境的新变化新发展,务实有序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配套立法,持之以恆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範、运行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二○二三年经过修法,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由原先的单行刑事法律调整为当前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主干和核心法律。同时,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法律法规亦相继颁布实施,例如《网络安全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等。另外,《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及相关物品的管控的法律制度》等已进入立法程序,其他一系列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法工作亦有序推进中,如《就职宣誓法》及相关法规的修订已列入二○二四年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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