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要览
2023-08-16 1962 叶克飞 澳门日报
二○二三年七月廿五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由于其修法内容关乎国家刑事法治的重点完善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因而其修法动向立即引起我国全社会(包括港澳地区)的高度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修法原则有哪些?其修法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这次修法有甚么特点?本文对这些重要问题予以梳理,有助于澳门社会各界了解。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修法原则
《刑法修正案(十二)》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二三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如期进行的立法专案,根据立法机构负责人的介绍,其修法基本考虑即修法原则主要有三条: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有关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是国家立法机关多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规划和推进立法工作的基本立场,也是立法机关这次修正刑法的重要思路,其目的是要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保障改革开放成果,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这次修法的背景和原则之一,就是围绕党和国家反腐败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这两个方面的大政方针,注重统筹发挥刑法的规範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被提到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及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来对待;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反对腐败、防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其中,治理行贿犯罪的薄弱环节受到重点关注,中共十九大、二十大报告都强调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习近平总书记也就强化惩治行贿犯罪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或批示。
立足于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宪法基本立场和经济社会状况,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对待现实,党和国家多年来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予以法律(包括刑法)的平等对待和保护。二○一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六次提到“平等保护”,明确要求要“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二○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肯定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我国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係,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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