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公共道路泊车位的建议
2023-05-24 4108 洛拉尼 澳门日报
《公共泊车服务制度》法案已于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获得细则性通过,将于本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公共道路泊车位的泊车费用仅得以电子方式缴付的条款,自本年五月一日起已产生效力,换言之,公共道路泊车位不能再以投币付费,现时只能以有限的银联“闪付”卡及澳门通卡的电子方式付款。随着四月底特区政府与咪錶公司的合同到期,公共泊车服务已改由政府提供,并以短期取得服务作管理。
根据行政当局早前披露的资料,使用投币方式缴付泊车费用的人仅佔约一成二,近期咪錶的故障率为百分之○点一三,当中有近半与投币有关;而能兼顾投币方式的咪錶在市面上已较难购入;也因其型号较旧,导致系统运作缓慢,影响居民使用电子支付的体验,加上维修保养等问题,让投币方式退场是发展智慧城市的必由之路。另外,新的咪錶合同须等待补充的行政法规公布后再行招标,因此特区政府应把握这段时间,务实规划及推动公共泊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是逐步淘汰及更换全澳所有咪錶,换成智慧化咪錶系统。考虑到旧式咪錶因应界面反应缓慢、支援的电子支付方式不足,无法配合未来透过线上提醒及远程支付等因素,将其全面更换,是未来落实智慧城市的其中一项长远措施。由于之前需要兼顾投币功能,无法使用市面上的新型咪錶产品,现时问题已透过法例解决,特区政府应逐步更换全澳所有咪錶的内容写入未来公开招标的标书内,透过快速及支援本澳常用的电子支付工具,提高居民支付体验。此外,透过参考香港等先进地区,结合新的咪錶产品,推出咪錶应用程式,提供闲置的泊车位讯息以供使用者查阅,及将快到时间的泊车讯息,自动推送予居民,透过善意提醒及提供线上遥距续錶服务,将本澳落实成为真正的智慧城市。
除了提醒功能及遥距续费外,智慧化城市还包括智慧执法,笔者建议将相关泊车及缴付泊车费用的资讯联网至警务部门,以便警方可根据有关资讯,作出合适的人力资源部署,结合不同地区的交通压力,处罚长期“滥泊”的驾驶者,释放宝贵的公共道路泊车位资源,加强票控及执法效能。
二是加强资讯透明,定期公布公共道路泊车的回报金收入。从交通事务局的网站中,可轻易找到局方每季公布由停车场管理公司按合同给予政府的回报金收入,以二○二二年度计算,回报金超过一亿一千万元,但有关道路泊车位的具体回报金收入,笔者至完稿前仍未找到,未知是交通局未有公开有关资讯或于其他地方披露。
考虑到坊间一直对于咪錶公司收取的高昂开锁费用感到不满,认为开锁费与交通厅对公共道路泊车位的“滥泊”罚款相差甚远,更重要的是居民对高昂的开锁费用归于咪錶公司的收入而非政府库房感到难以置信,亦无法接受,这个问题在调升开锁费用之初已被媒体广泛关注及报道。因此,公开咪錶公司所提交的具体回报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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