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教,性乃迁……

2022-10-28 1401 雨果 澳门日报

 退休了,有朋友劝我养几只宠物来“享受”一下人生的宽裕时光。我起初还有些心郁郁;但再三考量之下,还是暂时不去实行了。

 原因很简单、明确,养宠物是要付出许些时光和心血,要料理不少意想不到的事务的,不单要“养”,更要“教”,我自问有心无力,只好作罢。

 其实,我对小猫、小狗自小就有兴趣、有善意的。旧时代里,还没有“宠物”这个词,我只是直觉地把牠们当成好朋友罢了。

 记得我在童年时(上世纪四十年代左右),当年正值日寇入侵,我家避战乱回到故乡。在那农业社会中,养猫、养狗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为了防盗、防乱、保粮……只有一些少年儿童,会真心实意的把牠们看成朋友、伴侣。儿时的我也是一样,对家中养的狗是很有感情的,而牠们往往也会做出“捨身护主”的回馈行为。

 记得当年我唸山村小学,回学校的路程很远,要爬过一个相当荒凉的山林,而且,相传曾有野狼出现。那时,护送我上学回家的不是父母或保母,而是“大黄”(家犬的称号)。特别是到了冬天,太阳下山早,一到放学,已是天色昏黑,如遇上寒冬阴雨季节,那段回家的路途对一个瘦弱的孩子确是“畏途”,耳畔山风怒号、四周荒冢纍纍,忽然,山坡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啊,我马上放心了,那是“大黄”接我来了!

 养小动物,一方面要“管”——制止牠们肆意胡为;另一方面要“教”——教导牠们养成良好的行为(如爱清洁,不乱吠、乱咬人……)。因此,“狗”不教,性乃迁,是説得过去的啊!

 鲁 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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