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法和理
2022-10-10 4951 木欣荣 澳门日报
月前本栏发表了〈法和理〉,今天再写此题。报上有消息:“警方取缔了一名内地男子在本澳‘无牌行医’,该男子虚报拥有韩国医学美容资格……”笔者认为,以假医术行骗是最伤天害理的恶行,必须严惩。
另外又看到微信视频,内地一位民间针灸大夫遭医学专家的责骂,指责他无证行医,但是周围群众都支持针灸大夫,因为他治癒了很多病人。以上所说的两件事互有矛盾,应该设法合理解决……
八十年前我从大城市到农村,见到乡下人针灸治病,我这个城市小学生认为乡下人不懂科学,不用药,扎几针能治病吗?荒唐……可是自己成年以后有多种疾病西医治不了,最终由针灸治癒,例如胃下垂、腱鞘炎、横膈膜痉挛。而且在带领学生学农期间,还自己针灸治癒牙痛,不知道以前为我治癒疾病的那些针灸大夫是否有行医执照和资格?另外,十几年前我在珠海宾馆扭伤脚腕,痛得不能动,朋友介绍了一位由体育教师改行的女跌打中医,经她五分钟治疗后,我就能自己走路,神效!她肯定没有行医执照……
凡事依法绝对正确,但假如法律不完善,应该及时修正。澳门正在大力提倡中医中药,这是正确的光明大道。有很多事例可以证明中医有效,几年前“非典”流行期间,广州的死亡率低于香港,原因是广州中西医结合治疗……新冠流行后内地用中药、针灸等手段医治病人,效果好,后遗症较少,且治疗费用低。从治病效果可以确定中医合乎科学。为了澳门今后更好更全面地发展中医中药,在法律上应该给予保障。
记得三十多年前我曾经遇上一件事,上海一位资深的皮肤科专家刘医生移民来澳,他向澳门政府申请行医执照,未获批准。因澳门法律规定必须是医学院五年制毕业者,才符合医生执业资格,而刘医生是四年制医学院毕业。此处我作一点说明:现时中国医科大学是五年制,可是解放初期院系合併之后,上海第一医学院是五年制,而由圣约翰大学医科和震旦大学医科合併的上海第二医学院,当时是四年制。这批上世纪五十年代四年制的毕业生,到八十年代都已经是资深大医师。刘医生二医毕业后行医多年,来澳门前是上海皮肤病研究所的研究员,是一位医术高明的教授级专家,可是到了澳门就没有行医资格,这对刘医生不公平,而且对于缺少专业人才的澳门来说,更是一种损失。当时我曾经在电视节目中为此而呼吁。
现时澳门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人才招聘不能够只依据学历,还应该考虑资历,更重要是考察实际的专业能力。期望澳门法律为澳门的长远发展而更完善。
殷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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