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拣?不能拣?是个文化问题

2022-09-21 5063 卢汉超 澳门日报

 在义字街一个水果摊档买青提子,档主给我胶袋,表示可以从不同的包装袋中自选购买。我端详片刻,拿起一整袋便叫她秤,档主即时绽出笑容。“哎哟,你太好了。刚才那个客也是一整袋买,不拣。”想不到这样简单而正常的购买动作,也会得到小贩的感恩,可见澳门街现时搵食艰难,这同水果蔬菜店遍地开花,竞争激烈不无关係。

 澳门消费者买任何散装食品,几乎都可以挑肥拣瘦,年长月久,视此为理所当然的权益。但原来这并非消费世界的“普世价值”。多年前在以色列旅行时,我在耶路撒冷买水果,就被人臭骂并赶走。在东耶路撒冷的穆斯林区,有一条市场街,颇像我们的群队街与义字街。记得第一次去买番茄薯仔(我带了电饭煲自煮),自己动手挑,女档主瞄我一眼,没有作声,秤后付钱。后来去买草莓,一盒盒的包装,我拿起来仔细端详,看看有没有烂,拿到第三盒,男档主吹鬚睩眼,指着我的鼻子吆喝一声:“Japan, go away!”被人驱赶,我没有澄清,就由得日本人食死猫了。

 我仍然想吃草莓,第二天又来档口,站着看了一会,指着其中一盒说:“我要这盒。”档主看我一眼,拿起他身边的一盒,放进袋裏递给我:仍然无得拣。

 往后多天我在东耶城观察,市场街的购物者,买散装或包装食材,都是向档主或店员说明分量,由他们配给的。消费者不可自己动手。细想箇中学问,其实是间接保障了商贩的货品损耗率,买草莓不能拿起盒在外细看,类似于买“盲盒”,烂水果的风险和成本都由众多消费者分担。

 在澳门,生鲜食材顾客自选,有品的消费者,档主和店员会认得你,把你列为好客甚或VIP,会给你优惠。怀同理心,站在卖方立场珍惜人家的货品和营业空间,最终自己也受惠。

 沈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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