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击案何其多
2022-06-19 4427 张昕宇 澳门日报
美国又发生校园枪击案!当地时间五月二十四日午间,在得州的罗布小学,名叫拉莫斯的男青年闯入教室,关闭房门后开枪射杀,十九名小学生和两名教师身亡。白宫为此降半旗致哀,显示国殇的意味,拜登总统出面讲话呼吁出台更多管制枪支措施。这是因为罹难人数较多,十年前有一宗校园枪击案,造成的死伤人数更多。依我过去在美生活所知,类似的校园血案曾发生多次,无不引发民众惊骇,媒体热议,政客发声,但通常十天半月后逐渐冷却,被社会淡忘。直到下一场枪击惨案发生,才会重现媒体用作比较。
赴美留学前,我从报刊和小册子了解到,美国人根据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获得“不受侵犯”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世界上,这是第一个,恐怕也是唯一的允许平民持枪的国家。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底,因洛杉矶县法院按照陪审团的表决,裁定一年前执勤时打死一名黑人的白人警员无罪,引发当地及外地黑人群体暴动。其间,大批黑人试图洗劫洛杉矶较为富庶的韩裔社区,韩国侨民们拿起各种枪支,进行有力的抵抗。整个过程经过媒体报道,令人印象深刻,不免感歎:保护自身及家园,确实不能没有枪,因为上门抢劫或偷盗的人手裏有枪!
在美国,售卖枪械是一门正当生意,大、中城市甚至稍具规模的小镇,大多有枪店,年满十八足岁就可进店购枪,到警察局办理持枪证。由此,给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埋下巨大的隐患。此次製造罗布小学血案的拉莫斯,刚过十八岁生日即购置AR-15自动步枪,随即用来滥杀无辜的儿童及其教师。由于美国购枪方便,持枪合法,早已到了枪支泛滥的地步,大小枪击案几乎无日无之,死伤的人数极其庞大。按美国“枪支暴力档案”组织的定义,导致四人或四人以上伤亡的,即为大规模枪击案。据其统计,今年以来,大规模枪击案已达二百三十多宗,比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美居住时更形严重。那个时期,我供职报社,无论採写还是翻译三藩市或北加州的枪击案新闻,和普通美国人一样,因司空见惯而不以为奇了。
美国众议院对这宗校园枪击案反应很快,拟定并表决通过几项严格管理枪支和持枪人的法案。看过这些法案内容,我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想起二十多年前加州及所辖县、市政府为管制枪支所做的努力。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那天,我在三藩市的司法大楼前,採访时任州长大卫斯当众签署禁止攻击性武器和大容量弹匣的两项法案。次日所写新闻见报,还被冠副题“加州禁枪法例之严成全国之最”。其时我颇感疑惑:难道会有不具攻击性的武器?小容量弹匣裏的子弹不也致命吗?这样的管控枪支法案,辞藻胜于实质,对遏制枪击案无非治标而已。那么多年过去,众议院这几项新法案“换汤不换药”,作用同样有限,完全谈不上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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