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我可能是昨天的她

2022-06-18 3914 王虎学 澳门日报

 最近“唐山打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看完网上流传长达五分钟的实况影片,那种恐惧、无助和愤怒,就像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

 在伤害事件中,尤其是与性侵及性骚扰有关的案例,“受害者有罪论”经常引导舆论走向,把错误归因到受害人身上。比如最常听到的“长得漂亮还穿这么少,活该被侵犯”、“为甚么是你而不是别人?肯定是你给了暗示”、“正经的女孩怎会独自出外旅行”等令人寒心的言语攻击。基于这种思维模式,有些人甚至预设出一个“完美受害者”的概念:只有完全不能由自己掌控的原因而无辜遇害,并且在遇到侵害时奋力抵抗的人才值得同情。而那些“不完美的受害者”,人们更倾向于相信她是愿意的,或者至少部分同意。

 女生要学会保护自己——这句话可谓从小听到大。而这次被施暴的几个女性,她们没有穿着暴露、没有去偏僻的场所、没有单独出行、更没有妖媚勾引,甚至满足了人们对受害者的另一种要求:不要示弱、不要害怕,要互相帮助、敢于反抗。但是我们看到在无差别的暴力面前,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毫无作用。那么,当女性遇到危险时,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我一直在想,社会习惯把穿着打扮和性侵联繫在一起。倘若美丽是一种罪,即使全身上下裹得严密,不露出一寸肌肤,只要还有一双眼睛,也能被当作是引人犯罪的利器。

 那天,她是受害者,我们是倖存者;明天的暴力,其实并没有离自己很远。我们必须承认这个世界有着非人的痛苦和难以想像的邪恶,请停止宣扬“受害者有罪论”等如此荒谬的观念。儘管无法伸出援手,至少不要轻易指责,更不要成为施暴者的帮兇。

 樱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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