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赵元任为胡适改诗

2022-05-17 1505 堀辰雄 澳门日报

 赵元任是新诗的支持者,但是在推动新诗向何处去的问题上,跟胡适的方向不同。赵元任关于新诗形式的理想,体现在他的得意之作《秋钟》。该诗以声律为中心,以音乐美为旨归,力图体现歌词式的音乐性,如:“钟一声一声的响,风一阵一阵的吹……”

 以音乐性理念为依据,赵元任在新诗的书面化道路之外,凭藉其音韵学的专业优势,涉足新诗的音韵问题,提出声音之美不可缺。在他看来,能不能“上口”、听觉上是否悦耳,也是评判新诗艺术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以此为原则,为胡适等人改诗。

 例如,赵元任将胡适《鸽子》原文末句“鲜明无比”改为“鲜明照地”,理由是,“‘地’字和前头韵押的好些,所以改用”。赵元任还编选了《新诗歌集》,力图将诗材改造为歌材。

 赵元任的以新诗声律为着眼点的声音理论,与西方複调(polyphony)叙事等声音(voice)理论是两码事。

 其观点与新文学运动时期以“是否读得上口”为标準,为胡适《尝试集》改诗的胡怀琛,基本同调。

 赵元任的诗学探索之所以没有在新诗史上产生特别影响,并不仅仅因为他不是诗人、文学家,而是因为他的声律化尝试并未对新诗的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他的观念与新格律诗理论所宣导的音乐美、建筑美,实即束缚了作为新诗主体的自由诗(free verse)的创作,其《秋钟》殆类儿歌,可唱、可听而乏现代诗感,是失败之作,其基于西方语言学中的头韵、轻重音等概念而对新诗提出的各种声律上的要求,完全无视自由诗以内在节奏为分行、遣词依据的根本特质,从理论上来说是不恰当的。

 龚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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