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坛剽窃案说起
2023-05-02 2958 延参法师 澳门日报
最近的文坛,剽窃案频发。《作品》、《西湖》、《红豆》等文艺刊物都出现了剽窃之作,而且有几首诗是出自同一人。其作案手法是,找到一些公开发表的散文诗,经重新分行处理后就变成了他的“诗”。这样的“诗”能被录用,暴露了一个问题,即,散文或散文诗分行处理后就被视为诗。这恰恰证明了文体自觉的严重匮乏。
关于剽窃事实的釐清,就交由司法部门。文艺界应聚焦于新诗的文体建设,及由此形成的文体自觉。写诗最讲创意,务去陈言,务去套路。浓烈如酒、烂醉如泥、姹紫嫣红等套语、成语,除非另有新意,是不能进入诗里的。还有,顾城把远近关係写得很牛了,如果再写远近关係,就要另闢蹊径。
学院派写诗,最好当自己是文盲,切不可“掉书袋”。不同文体写作,要注意变频和切换。各体兼擅的作家,并非拥有超智能,只是略有文体自觉而已。有些民间诗人的小诗,语言看似芜漫、不讲究,但却有来自真实生活的新鲜触感,有那么点诗界萧红的意思。
从生活本身发现语言,从自然生息寻找节奏。不依赖熟语、成语,尤其要摒弃陈旧意象,则新诗大有可为。
残雪的《山上的小屋》是传统写法与先锋艺术的分水岭。悟到“山上的小屋”或有或无,即是先锋写作的开始。意之所向,随物赋形。先锋写作的取向之一是消解意义,所以“山上的小屋”也就在意念中消失了,因此产生荒诞感。荒诞,是现代性反讽应有之义,但不能刻意作态,更不可拙劣模仿。
有些作家公开宣称,不接受批评指正。那文学批评就没有存在必要了。非经典的诗不能评,因作者拒绝批评,但不批评又如何经典化?这种批评的悖论可称之为文坛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然而,莫言如有诤友,就不会也不敢发表《饺子歌》。无批评则无进步。
龚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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