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需讲究
2023-04-27 5048 鹿小寻 澳门日报
放生,是佛教积福德的善举,意指“放弃杀生、解救物命”。《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写道:“放诸生命,病苦消除,众难解脱。”因此,很多佛教信众都希望通过放生这种方式积功德,但一些放生的行为,反而偏离了放生的本心。
近期灵隐寺附近的溪流中,出现大量的死龟。这些乌龟大多是游客从市场购买放生的温室龟,但由于这些乌龟抵御变化、适应新环境能力较弱,而杭州春季的气温变化很大,所以大量被放生的温室龟冻死在溪流中。工作人员表示,以往也有出现过放生龟死亡的情况。
较早前济南也出现过游客将鳄龟、巴西龟等较为兇猛的外来品种乌龟在大明湖放生。但专家表示,大量地放生这些乌龟,会破坏大明湖原有的环境,并给栖身其中的各种鱼类带来灾难。
如果说,放生乌龟、鱼等小生物还能理解,那放生矿泉水这种行为就真让人迷惑。
曾有新闻报道,有些人在河边两个小时,就为了向河中倒入一瓶瓶日期新鲜的矿泉水。对此,有放生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矿泉水里不带生物,倒矿泉水不属于放生,也不属于放生协会研究的範畴”。另外,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我国在《生物安全法》中已明确规定,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放生的人都会举示《大智度论》的偈语说:“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但真正的偈语其实是:“诸功德中,不杀第一。”而且,私以为,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那么多,与其花钱去买人工饲养的动物放生,还不如去老人院做做义工,去资助因家贫而失学的儿童更有功德。
放生需讲究,否则功德没积到,还可能触犯法律。
杨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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