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作品
2023-01-11 3328 吴锐 澳门日报
周六晚去看了《枕头人》,剧本自然好得没话说,演员演技扎实,是个高质的演出,值得进场一看。因为是Long Run剧场,便先不作任何剧透了。有趣的是,观演后我在路上遇到一名观众,边走边在我身边大声批判:“像这种又可怕、又暴力血腥的戏便不应该在剧场出现!”我觉得他这个想法有趣,于是也开始思考起来——“邪恶的作品”应该存在吗?
我喜欢题材暗黑的作品,却从没思考过它应否存在的问题,这类作品会不会为世界带来极坏的影响、创作者们又是否应该继续。“创作出变态作品的人一定是变态的”,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因为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必然有想像,而脑海里都能想像了,便是他“有机会”实现出来。而即使他不去做坏事,也会影响看过的人啊!但讽刺的是,就算邪恶的作品在世上消失,现实中的邪恶根本就太多,看看新闻便知道。
所以邪恶不是因为创作而出生的,某程度上作品最多也只是一种记录。而且,创作的愿望是希望和人发生连接和共情。人必定有阴暗面,认为自己没有的人,要么是万中无一的幸福,要么就是太愚蠢了以至于没有发现,要么便是自负得以为自己做什么都好,这种人往往最难顶。在这个基础下,关于邪恶的作品便有了它存在的必要性,人可以通过作品去连结自己心中压抑的负面想像。
最可怕的事是潘朵拉的盒子被打开吗?可怕的是盒子打开后,人没有智慧去处理,无法自律、无法自控。所以,可能没有不应该存在的作品,更重要的,是要有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我们本来对于观看作品就有选择权利,有的人可以透过接触善良变得善良,但也有人可以通过观察邪恶而变得更洁身自爱,要相信观赏者的智慧,所以没必要杜绝邪恶作品的存在。
林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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