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和多数

2022-12-12 4715 李正华 澳门日报

 大多数(Majority)和多数(Plurality)不同,前者超过半数,后者只是比其他的多。今日民主制度下选出来的政治领袖并不一定得到大多数票。美国为第二次大战后十九次选举总统,七次当选的,包括杜鲁门、肯尼迪、克林顿(两次)都未有取得过半选票。把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左右算进去,其实没有任何选上的总统是得到半数以上人民支持的。

 一九六八年竞选总统的林登 · 约翰逊得到百分之六十一点一的选票,是战后大选最佳的成绩。然而,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六十一点九,所以他其实只是得到百分之四十二人民明确的支持。

 选总统有对手,是选择性的投票,赢得大多数票还有可能。政府政策,如果没有对比,独立考虑,顺得哥情失嫂意,能够得到大多数人民支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反对派甚少提出己方的方案,只是一味攻击对方的不是,就是不让人民有比较。

 譬如在奥巴马第一任内通过的国民健康法案,人民支持率只有百分之四十。仔细看反对的理由,有以为方案太激进,有以为太保守;有以为花费太大,有以为太少;有以为对医疗界管控太严,有以为太宽。

 反对方案的大肆攻击,认为执政民主党一意孤行,罔视民意,誓言一旦当政,第一要务就是撤换这个法例。然而,二○一六年大选,共和党大获全胜,总统、参众两院的众数都是共和党人,他们却无法撤换奥巴马的健康法案,因为他们找不到、就是大部分他们自己人都接受的不同法案。反对、批评容易,实在解决问题却是难,难,难!

 今日民选的政府往往要面对大多数不同意、不愿支持它的人民。再加上在野的反对党为了赢得下次选举,不只不肯合作,还千方百计使执政党失败。怎样在这样的环境下,把国家治理得好?这是今日民主政制的最大问题。

 陈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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