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千年的三寸金莲

2022-08-30 3335 曹给非 澳门日报

 今年夏天,我到访江南水乡——乌镇西栅。

 在景区闲逛之际,路过“三寸金莲馆”。门口陈列着许多布鞋,乍看之下像是又一间无聊的手信店。谁知内有乾坤,进门后走几步,便会发现里面的展馆大大小小的玻璃柜里,摆放着约五十双小鞋,都是缠足时代的遗留物。

 展馆里最小的那双成年女鞋,居然只有我手掌大小的一半!笔者身高约一米六,绝无篮球员般的大手板。那双鞋的尺寸相当于现今的婴儿鞋,难以想像成年女性如何能往里面塞入一双脚。展览里的每一双鞋都各具特色,带着南北之异、四季之分,美轮美奂的雕花刺绣、绫罗绸缎之下,埋藏着扭曲、畸形的审美观。

 展板上对缠足过程的描述,只能说是触目惊心。整个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到了紧缠的阶段,要用力扭折脚掌骨,使其呈弯弓拱状。在这个阶段,脚部的肌肉已慢慢萎缩。经过一段时间的出血、化脓、溃烂,压在脚下的足趾废掉,严重时小脚趾会因溃烂而脱落。一双正常人足就这样被硬生生地掰成“人蹄”。缠足后,女性的行走自由被剥夺,只能安坐家中,服侍夫君。

 “金莲”情结始于北宋,盛于明清,是古代男人的畸形癖好。小脚俨然变成缠足女子的第三性徵,小脚文化也逐渐演变为性文化的代名词。一双所谓“瘦、小、尖、弯、香、软、正”的小脚,成为男人情色盛宴的一道佳餚。

 他们认为女性纤小瘦弱、弱柳扶风的样子才能引起爱怜。为了满足这些私慾,女性必需自残双足,画地为牢,方可逃离嫁不出的厄运。

 也许比这残忍酷刑更可怕的是,当时的大部分女性心甘情愿地接受,甚至追崇这种社会主流价值观。缠足曾在顺治、康熙年间三度遭禁;道光十八年、光绪七年又两度遭禁;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孙中山亦曾命令内务部颁发《劝禁缠足》……在反反覆覆的禁令之下,仍有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了取悦男性,收穫美满婚姻,咬紧牙关,偷偷拉紧渗血的裹脚布。直到新中国成立,缠足陋习才真正消亡。

 缠足的史实,我在中学历史课本里粗浅地读过,但当我与真实的“金莲”隔着一个玻璃柜对望时,那种震撼感绝非传统课堂可複製。这些小鞋记载了千年来的封建愚昧,揭露了女性命运自决的路途艰辛。

 如今,女性不需再为“露马脚”感到羞耻,可以穿上跑鞋任意驰骋。然而父权社会给予的枷锁又换了张脸;不够白幼瘦、不够顺从持家、不愿结婚生子……是新时代的“露马脚”。

 意识到裹脚布的不合理,是除下裹脚布的前提。最怕是女性不为自己平权,乖乖举脚投降,不但乐于以“缠足”为荣,还拿着布条套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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