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孔乙己》

2022-06-06 4127 郑光路 澳门日报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写得很传神,可谓入木三分,岂只传神,而且经得起时空的考验。正如在《阿Q正传》第一章〈序〉所说,这是“速朽的文章”,偏偏就是不朽。阿Q不朽、孔乙己同样不朽,传宗接代永远活下去。

 究竟孔乙己是怎样一个人?他不比阿Q那样无赖,因为孔乙己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据咸亨酒店负责温酒的伙计说,在这店里买醉的客人中,孔乙己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姓孔,他是否圣人的宗亲、后代?不可考。所谓圣人偶也会做错事。何况孔乙己并非圣人,所以那天进入咸亨酒店,人们发现他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人问他:“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甚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个问题我也很难回答。如果此举不算偷,那么谁养活着书人?书店又焉能经营?如果说是“偷”,似乎又“污”了读书人的“清白”,左右为难。

 看孔乙己的样子: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鬍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个模样如今已绝迹,连叫化子也不穿长衫了。不过穿西装(并不是唐装)的已成一般服装,起码不至于又髒又破,他们很趋时,肩臂上挽着或斜挂着一个背包,既轻便又得体。大概或者是爱好文字的人,为了携带方便,把书本放进背包中。虽然是一些小动作,也不得不讚叹他们的手急眼快的技巧。

 读过《孔乙己》,我认同他的说法:“窃书不能算偷”。如今新的词语十分丰富,把“偷”字改作“挞”最宜!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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