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于民无厚也

2022-05-18 1728 易楼兰 澳门日报

 “搞出人命”四个字,骤听起来以为治安大事,细听之下,“喜事”一桩,添丁而已。际此人口老化之秋,鼓励生育之声,甚嚣尘上,惟是世事未必尽然,正如有人辞官归故里,也有人漏夜赶科场,有人生了仔都不要,弃诸垃圾站旁。或曰:“岂有此理?”答曰:“确有此事。”有新闻纸为证:日前关闸附近垃圾站疑发现遭遗弃的初生男婴,随即送山顶医院救治,所幸无生命危险。

 邓析子有一种学说,曰“无厚”,谓“天不能屏勃厉之气,全夭折之人,使为善之民必寿,此于民无厚也”。这是说,好人未必长寿,是天没有厚待于人。南朝梁 · 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凡我僚旧,均哀共戚;怨天德之无厚,痛棠阴之不留。”老实说,天岂有厚人之理,乃有“天灾”一词。

 世上岂只天无厚,很多父母于子女亦无厚。因为结婚生仔,基于人性之“食色性也”,还设下“圈套”,陷那“未来子女”落在“圈套”中,永不超生。一旦“圈套”破了,“未来子女”幸得成人而养育之,其目的是“养儿待老”,纯属自私,要是儿女不长进,则怨恨“生叉烧好过生仔”。充分说出父母“无厚于子女”也。胡适就讲过这样的话,大意是说并非希望有儿子,只是“意外”。

 更“无厚”的父母是近日弃婴的父母,不但“无厚”,更是无良,他们把儿子弃诸垃圾站旁,根本不当作人命,只是他们的排泄物而已。事件至目前还没有定案,弃置那“排泄物”的是母?还是父?如果是母的话,可以说“有力生春,无力菢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此子何来?没有人勇于承认,像这样的“牙签大少”,纨绔子弟而已,可说是无良。对这件“排泄物”而言,毕竟是其父,父于子亦无厚也。

 《刑法典》明文规定,罪同杀人,父母弃子,罪加一等,相信最恰当的刑罚,莫若送他入“宫”,这“宫”不是皇宫、天宫,而是升格为“公公”的太监。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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