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卖身葬父母

2022-04-03 3548 侯虹斌 澳门日报

 拙文〈入土为安〉于日前见报,时近清明,再说“入土”,生养死葬,中国人很重视这种孝道,纵使贫穷,缺衣欠食,父母或亲人过世,无论如何都要使死者入土为安。要是“五行欠水”又如何?《敦煌变文集 · 秋胡变文》:“董永卖身葬父母,天女以之酬恩。”戏曲《天仙配》就是这个故事。

 董永,不排除他穷而卖身葬父母的事实,但“天女以之酬恩”,则完全是“美谈”。孙中山先生说到闽粤之蛋户,浙江之惰民,豫之丐户,这些人旧称之为“义民”,他们被歧视,生活异常悽苦,身后萧条,无以成殓,就只有用草蓆包裹尸体,挖穴埋之。《明史 · 郭敦传》:“衢俗,贫死不葬,辄焚其尸,敦为厉禁,且立义阡,俗遂革。”义阡,犹义冢。

 宋 · 洪迈《容斋随笔 · 人物以义为名》:“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衆所尊戴者曰义,义帝是也。与衆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文中说到的“义社”,就是立社以奉无主之魂者。宋 · 范仲淹,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这种义庄,一般是地方或同乡聚资修建的暂厝棺木的处所。以往很多华侨要“落叶归根”,死后把尸体运返乡梓,却又未及择地安葬,于是把尸体暂厝义庄。

 本澳有条“义字街”。商贩林立,煕来攘往,游人如鲫。不说不知,日前读报方悉“义”字之由来。其实那是十九世纪前座落城外的沙岗村,谓之“沙岗义地”。前面说的甚么义阡、义社、义庄,可以联想到今日的“义字街”的前身,竟是沧海桑田之变。清太学生陈君,岁饑,家乏粟,出财转壳于外以赡族,至质卖世业以济。行给义槥(施舍棺木)、义冢以为常。原来本澳沙岗的开发,是一八九五年本澳华商卢华绍(卢九)向澳葡政府请缨开发的,可谓功同清太学生陈君矣。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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