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原非炮竹

2023-01-31 2876 倪晨曦 澳门日报

 年,这东西给人带来欢乐,也许令某部分人愁。但无论如何,年,毕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过了人日,年味渐淡,几已消失。烟花、爆竹宣报收档,剩余的货尾,当局将它烧燬,以策万全。此举一时震天价响,火光熊熊,烟云瀰漫,仿如战场。

 外国人,一般指洋人与我们过年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差别之处。相同的是欢乐,差异的是我们鸣放爆竹,他们没有这种喧闹。火药无疑是中国人发明的,正如鲁迅《伪自由书 · 电的利弊》说:“外国人用火药製造子弹,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

 爆竹本来就只有一把声音,没有杀伤力,根本没有火药,把“爆竹”说成“炮竹”是后来的事。爆竹这东西,典出《神异经 · 西荒经》:传说西方山中有人,个子只有尺把高,名叫“山臊”。人见到他,就要发寒发热,他最怕爆竹声,一听到就被吓走。后来成为一种习俗,每到过年,人们都要烧竹竿,用爆竹的声音驱除山臊恶鬼。所以说“爆竹”并非“炮”,完全没有火药的杀伤力。宋王安石《除日》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火药发明后,人们才以层层的纸包捲着火药,接以引线,燃之使爆炸发声,“爆竹”于是名副其实,升格为“炮竹”。爆竹,亦称“爆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 · 诸军呈百戏》:“忽作一声如霹雳,谓之爆仗。”《朱子语类》卷七二:“雷,如今之爆仗,盖郁积之极而迸发者也。”朱子这句话不但饱含哲理,也是物理,有谓“物极必反”。《左传 · 襄公三十一年》:“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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