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二谏景公

2023-05-25 4234 曹雪芹 澳门日报

 《尚书大传》卷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唐明皇宠杨贵妃,连杨国忠也富贵起来,历史上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晏子春秋 · 内篇谏下》,有〈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第二〉: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之下县(悬)令曰:“犯槐者刑,伤槐者死。”故事是说:景公有一株心爱的槐树,不但专门派官吏守护着,还特别在树旁悬挂警示牌,明书禁令:“侵犯槐树者必重罚,伤及槐树者处死。”有个不知死活的醉汉,酒后乱闯误撞,“侵犯”了槐树。景公得知,暴跳如雷说:“这是第一个违抗我命令的人!”立即派人将他拘捕在押,準备定罪判刑。醉汉的女儿走到晏子家裏,苦苦央求,谓愿充当晏子侍妾,经常服侍相国。晏子闻言,笑说:“我难道是好色之徒?”晏子细想,其中必有因,召之入门,目睹此女子愁眉不展,追问其故,始知其父醉犯国君之槐,罪必致死。言毕,声泪俱下。

 晏子说:“实在太过分了!我将代你向国君说明一切。”于是派人送那女子回家。翌日早朝,向景公报告:“臣闻收刮人民钱财与劳力,以满足一己的爱好与慾望,谓之暴虐;崇尚游乐玩物,视之若一国之君的,谓之叛逆;刑杀无辜,于法不当的,谓之盗贼。凡此三者,国之大灾也。现在我君竭尽人民财民力,以美化饮食器用,增钟鼓乐器,饰宫室景观,乃极其暴虐。崇尚游乐玩物,悬挂‘爱槐禁令’,尊槐贱民,显然违背民意。刑杀无辜,于法不当,贼害人民,莫此为甚。自我君主持齐政以来,德行尚未为民称道,而暴、逆、贼三邪劣迹,已昭于全国,臣恐从此再难领导人民了。”

 晏子出,公令吏罢守槐之役,拔县令之木,废伤槐之灋(法),出犯槐之囚。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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