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打架头对头
2023-04-19 4315 谢日辉 澳门日报
俗语说:“无冤不成父子,无仇不成夫妇。”这两句话听来似是而非,更似非而是。消息说:夫妇争执遭玻璃碎割伤,夫伤指,拒送院,妇脚底裂,登上山顶“呜呜车”。
《诗 · 邶风 · 击鼓》之三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意是说:记否誓同死生离合,和你约定的话可以证明!我提着你的手说:“和你同谐到老!”只须把诗中字句略为改动,即可套入上述那新闻:“执子之首,与子偕老!”手、首音同,部位各异,这一回是扯着她的头髮,“与子偕老!”这句话可圈可点,如果用我们的生活语言来演绎,应是:“我同你死过!”
有谓相嗌唔好口,相打唔好手。在彼此火红火绿之际,出言过火,不必这么认眞去解读。民谣都有所描述:“公鸡打架头对头,夫妻打斗不记仇。”话虽如此,争执、动粗,毕竟是伤和、伤情、伤身的事。《汉书 · 东平思王刘宇传》说:“福善之门莫美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于内离。”《汉书》之事与近人距离太远了,且读朱子(柏庐)的《治家格言》:“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还有程允升的《幼学琼林 · 夫妇》:“夫妇和而后家道成。”邻居二叔婆挂在嘴边的几句话是:“家和万事兴,家衰口不停。”虽是老媪之言,亦警世之良箴也。
读过冯梦龙的《古今小说 ·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有这样的说法:“做买卖不着,只一时;讨老婆不善,是一世。”对此说法我不尽同意。很明显,冯梦龙是个“大男人主义者”。他只说“讨老婆不善,是一世”,却没有说“嫁老公不善”,相信这一世更难堪。况昔人的观念是“兄弟如手足,夫妇如衣服”。可换,可弃。而时至今天这几句话已过时,女子可以撑起半边天,老公可以“劈炮”,老婆可以离婚。但始终是一齣悲剧,对子女而言不是好事。
冬春轩
本文或来源网络共享或用户投稿文章,不代表澳门新闻日报立场,转载联系原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yeeea.com/suibi/1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