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侮辱(?)
2023-03-17 3662 胡献国 澳门日报
韩愈《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清河张君墓誌铭》。这是长庆元年七月,幽州节度府(治所在蓟县,今北京城南西)发生兵变。韩愈的姪女婿张彻遇害。为了申张正义,寄託哀思,韩愈写了《祭张给事文》,四年后,又写了上述这篇墓誌铭。其中说到叛军怨恨范阳节度府的佐助人员,把他们都杀了,又囚禁主帅张弘靖。且相约:“张御史长者,毋侮辱轹蹙我事,毋庸杀。”这是说,他们认为张御史是德高望重之人,没有侮辱欺凌我们的行为,于是相互约定不要杀他。
《后汉书 · 张敏传》:“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可见“问候人家令寿堂”者,经常会闯祸,轻则被打,重则被杀。《孟子 · 离娄上》:“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宾馆兇杀案,不但神速破案,港男杀凤姐的兇手在被审讯下,其杀人“理由”是“交易”期间遭“侮辱”,因冲动行兇。从新闻报道,兇手是个无业游民,长期在本澳商场及公园等地流连及露宿,而死者是流莺,正是“上无礼,下无学”之辈,竟然说受“侮辱”,盖能感觉到被侮辱的都是知廉重耻的,如今肉袒相见,如果说被“侮辱”,应是“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夫色者往往与财有关,一是劫财兼劫色,一是吃霸王餐,这都是一般的猜想。正是:
都缘受辱始行兇,怒髮冲冠见血红。
怠惰游民尝野味,焉知是否赵完鬆?
流莺浪蝶时相遇,一为疗“饥”一为铜。
两日三朝真相白,濠江愿见旧淳风。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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