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电动车意慾降

2022-07-05 1374 陈于湘 澳门日报

 近年政府积极提倡居民购买电动车,不仅购车免税,充电亦毋需花钱,令不少车主“心动”换车。只不过,免费充电时代将不再,《电力供应公共服务收费制度》将于本月廿八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行政长官批示,于公共停车场或公共泊车处为运输工具充电,按收费时段及额定输出功率,有功电能的费用为1.420澳门元/千瓦时至4.400澳门元/千瓦时,一般充电的有功电能费用为0.817澳门元/千瓦时至1.552澳门元/千瓦时,并须按用户合同计算视在功率的费用。充电费用较便宜的,受限于充电速度等其他因素。

 法规通过后,旋即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电动车车主直斥收费不合理。事实上,现行第35/86/M号法令订定的计算电力出售价格收费办法制度实施已久,为落实“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原则,多数车主在购车前都预料充电收费是早晚的事,但仍希望收费能合理或逐步调整。倘收费起步已不菲,往后的收费又将如何调整?电动车是大势所趋,数量有增不减,将逐步取代汽油车,涉足的人群也越来越广,收费定价不宜一下子订得太高。

 政府当初多举齐下,就是希望更多车主能选择电动车,但目前本澳充电设备仍有不足,私人停车场加装电桩麻烦,加上即将推行的充电收费等,均在影响人们选择电动车的意慾。

 仙 迪

本文或来源网络共享或用户投稿文章,不代表澳门新闻日报立场,转载联系原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yeeea.com/shishang/6503/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更多

TAG标签

更多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2065986)

电话:0592-5197200

扫码手机访问

扫码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