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不合格食品?
2024-01-18 2420 张易山 澳门日报
——认证解疑系列(十二)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品质和安全的关注也日益提高。过往专栏介绍了不少有关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涵括採购、生产、运输,以至厂房设备、设施、卫生等各个方面,并为读者们提供了参考建议。然而,生产商的责任远不止于此,对于已出厂、上架或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商亦有责任作出适当的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本期认证解疑系列将为各位读者提供有关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及相关措施的参考。
一、不合格食品处理
对不合格食品应作出隔离、标籤和保护免受微生物、化学品或外来物质污染,并维持在适当的储存环境温度及作出监察。经风险评估后,对于有条件重新处理或消除异常的食品,可予以下列处理:
•进行重新加工或进一步加工,以确保良好生产危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在不影响食品链中的良好生产,可改作其他用途。
相反,对于无法重新处理的食品,应进行销毁或作为废物处置。同时,良好生产小组应妥善保管不合格食品处置的记录,包括可追溯性的内容和批准放行的人员。
二、可追溯性
良好生产小组应建立能识别供应商和食品分销渠道的可追溯系统,并考虑以下内容:
•材料/食品的重新处理返工;
•最终成品的分销渠道。
三、召回
良好生产小组获得授权,在启动召回程序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通知受影响者,包括澳门特区政府市政署良好生产厅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顾客和消费者;
•对召回以及仍有库存的食品进行处理;仍在仓库的相关食品应被识别和隔离,并作为不合格食品处理。
良好生产小组该保留召回的原因、範围和结果的记录,并向高层管理人员汇报。
四、投诉处理
良好生产小组获得授权,对于投诉应当独立、公正、客观、保密和基于事实地处理。在收到投诉后,可考虑以下内容:
•投诉的範围;
•处理投诉的人员独立于被投诉食品的相关人员;
•执行相关投诉程序所需的时间。
处理投诉期间,应与投诉人保持持续沟通,并通知投诉人处理投诉的决定。良好生产小组查明投诉的根本原因后,应保留投诉和处理的记录,并消除可能重複事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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