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传身教

2022-09-26 2851 游双 澳门日报

 秦  马

 公民意识要从小培养,简单如遵守交通灯号过马路。常见不少学生、甚至成人并没有遵守,一些是有意冲灯、一些是“低头族”,根本没有理会交通灯号。这种现象多因以自我为中心。

 幸而,街上亦非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者。常见有家长拖着小朋友横过马路,一些家长会教导小朋友,要看到行人绿灯亮起才过马路。亦有小朋友或许在托儿所、学校得到保育员或老师教导,在过马路时会留意行人绿灯,更会告诉陪同的亲友,要待行人绿灯亮起后才可横过。

 上述是好的一面,惟亦有陪同小朋友的家长,未待行人绿灯亮起时,见没有车辆驶来,或者来车较远,即拖着小朋友匆忙走过马路。所谓言传身教,这种过马路方式很容易让小朋友觉得毋须遵守交通灯号,只要自己“够醒目、够快”即可,从中亦可为自己悭了一些时间。在潜移默化下,亦会漠视其他的社会秩序。

 怎样在合规的情况下过马路能悭时间?笔者通常会留意各路口交通灯的转灯顺序。当要横过的路段即将转行人绿灯、不会有车驶来时会抢先步出马路,既“争分夺秒”又安全。但有一前题,倘同时有小童要横过马路,则会待行人绿灯亮起才踏出马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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