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修法
2022-04-25 3771 萧竹惠丹 澳门日报
当局争取今年修订《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法》于二○○七年实施,至今已有十五年,当中不少条文已经与现实脱节,确有修订的必要。当局除了修订内里个别为居民垢病的条文外,还须有前瞻思维,预判未来交通的发展,以免短时间内又要再行修订。
现行《道路交通法》中,相信驾驶者对于在有交通灯管控的交汇处,当途人违规(冲红灯)过马路而发生交通意外,驾驶者亦要承担部分责任确有微言。原因很简单,倘途人遵守交通灯号,意外即不会发生,责任十分清晰。若是因车辆冲黄灯导致意外,目前交通灯位均有监控录像,亦可知道责任谁属。
另一项是紧急车辆通行。亮灯及响号、执行任务的紧急车辆应予绝对优先权,因为涉及的随时是人的生命。倘其他车辆不礼让而发生意外,不应追究紧急车辆驾驶者的责任。或许有意见恐防有人滥用,但相信当局内部有明确规範,滥用者会被惩处。
至于前瞻的条文,除了明确电动车等环保车辆的规格,还有如何监管无人驾驶的车辆。例如,最近外国即发生有巡警发现有车辆违规,当上前拟检控时,却发现车内无人,而是一辆AI车辆。随着科技发展,相信无人驾驶车辆将越趋普及,要未雨绸缪,订立规範。
秦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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