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出行

2022-02-21 4529 京虎子 澳门日报

 斯   雨

 电动轮椅走马路还是行人道的问题,延烧至今。交通当局日前说,电动轮椅是辅助工具,应走行人道,不可走马路。由于电动,又有轮子,不是车吗?官方判定走行人道,会否对行人有影响甚至存在撞人危险?当局补充:电动轮椅禁改装,并会立例限制速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电动轮椅限制在最高时速六公里。

 当局的解说尚算有理有据,但现实中并不实际。首先,本澳行人道设施不要说标準,就是环境複杂,如行人道宽窄不一,不少狭窄得难容轮椅;路面不平,部分行人道之间存在路壆;行人道上堆放杂物,或有路牌、电箱之类等,都阻碍轮椅通行。本澳搞无障碍通行多年,结果是连轮椅都容不下。当然要纠正一下,并非一无是处,在新建的行人道或行人天桥都有无障碍设计的,但佔了大部分的旧有街道却没有整合,要知道轮椅人士出行至少走数条街甚至一个小区,不只是走某一条街吧。故电动轮椅走马路,有些情况是逼不得已犯险。

 至于电轮椅限速六公里,原意走在行人道上时,由于速度慢,易于操控,一旦撞人,也没有太大杀伤力。但有否想过澳门半岛多属丘陵地,即不少是斜坡路,电动轮椅若速度不高,意味动力不足,如何应付斜路?故作出规限前要测试好、平衡好,营造最适合本澳的无障碍环境包括行人道、辅具设施等,真正助行动不便人士无障碍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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