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闯马路

2022-02-14 1279 韩蕊 澳门日报

 行人乱过马路问题严重吗?交通局近日加长在渔翁街行人天桥底的水马长度。虽然该处车速快,但过马路的行人十个有八个宁捨行人天桥,视死如归地绕过水马冲过马路,当局为“鼓励”行人行天桥而加长路中央的水马,结果呢,捨天桥乱过马路有改善,但仍有人不惜绕行更远的水马,令人咋舌。

 若果偏向虎山行的一众乱闯马路行人被车撞倒,当然负有责任。但交通条例里,行人始终被视为弱势,故驾驶者也会负上部分责任。一言蔽之,乱过马路者一旦发生车祸,害己亦累人也。

 交通条例中,亦有规範行人过马路,如五十米内有过路设施的,包括斑马线、步行线、行人天桥和隧道等,就必须使用行人设施横过马路,否则可被检控和罚款。当然因之酿成交通意外,必须每一个案按情处理,其中就算行人违规,驾驶者多数情况下也脱不了全部责任。可是,作为行人被撞伤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最受害还是行人,相信不会因此而乱过马路吧。

 部分驾驶者认为过路设置太多,斑马线一项就有二千多条,窒碍行车。当然行人也有路权,问题在过路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不过,旧区窄街的过路设施怎设置也好,行人过马路只是数米之近,故在窄街小巷行车,突有行人飙出是常事,幸好这些街巷车速不快,但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斯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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