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法
2023-12-18 1408 创锐文化 澳门日报
近期交通热话离不开《道路交通法》修订案拟引入扣分制。虽然当局目前语焉不详,但从仅有的讯息中却感到有点“走过场”的味道。
根据公布,“扣分制”主要适用于两类行政违法行爲。据理解,一是不服从交通警员的命令,二是不遵守补充法规特别规定的禁止标誌(例如规範获准通行车辆的种类、重量、高度限制等的禁止标誌)。首先,当警员指挥交通时,相信极少人会视若无睹“冲手势”。触犯这条被扣分者可谓凤毛麟角。至于第二类,虽然车辆过高“撞天桥底”者间有发生,但也非常见。反而若是违反其他标誌如禁止泊车,倘列入“扣分制”内则肯定长扣长有。当局不把逆驶等纳入“扣分制”,试问逆驶是否已违反了禁止标誌?明显互相矛盾。凡此种种,社会要求当局明晰“扣分制”内容实有必要。
另外,当局拟处罚过马路睇手机的途人,出发点是好,可以避免横过马路途人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亦可减轻交通挤塞。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原因是过马路睇手机的途人比比皆是,要罚当然容易,但能否全部检控,答案是否定的。旣然难以绝对执罚,就需要以宣传爲主,检控爲辅,尤其避免“三分钟热度”,否则如同检控违规过马路途人般,“热度一过,故态复萌”。
秦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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