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抵制缠足有功
2022-08-12 2675 刘弘 澳门日报
世人皆知,南海康有为、新会梁启超力推“公车上书”和“戊戌变法”,一时搅动晚清风云,属于破旧立新的领军人物。儘管二人在“公车上书”里具体扮演的角色,学术史上至今仍有争论,但这并不掩盖他们在近代改良运动中的正面意义。
如果你以为康有为等人只是在清日甲午战争失败之后才滋生维新的念头,那就大错特错了。广东人,无论在清朝还是在当代,由于地缘的优势,对外国先进事物的了解既早又深,且民风一向开放,对新事物的接受度也很高。由此,他们的反思能力和改革慾望特别强,行动起来更加果断,往往没有过多的传统羁绊。这就是近代一大堆广东人或广东籍侨胞成为政治、文化精英的重要原因。
生于南海的康有为自然也在他们之列。早在一八八三年,二十五岁的康有为就在家乡联合开明乡绅倡议《不裹足会草例》,主张女子不缠足。两年后,他又和弟弟康广仁(后来的戊戌六君子之一)在广州倡导不缠足,成立“粤中不缠足会”,在全国造成很大反响,影响波及北京、天津、上海、湖南、福建、湖北、浙江等。康的弟子梁启超不久就和谭嗣同等人在湖南发起“不缠足会”。到了一八八七年,梁启超、康广仁、谭嗣同等更成立全国性的“不缠足会”,总部设立在上海,章程规定会员幼女不能缠足、女儿如八岁以下一律放足、儿子不娶缠足女。当时,社会风气在大城市里已比较开明,一些鞋舖开始经营订做“不缠足云头方式鞋”。
是不是满清政府鼓励和规定女性自幼缠足呢?清政府虽然实施高压统治,但缠足这种陋习确实不能让他们背锅。清朝皇帝反而多次下令禁止缠足,可惜下级政府的执行力度有限,而且这种陋习到底不属于“意识形态”範畴,皇帝也就没有像“文字狱”那样使用暴力镇压。
缠足到底始于什么时候?它为什么有生长的土壤?
(三之一)
谭健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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