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古今完人

2022-12-19 1332 苍丹 澳门日报

 上馆子,昔非今比,厅房富丽堂皇,冬暖夏凉,菜谱图文并茂,印刷精美,栩栩如真,望之流涎。然而若干菜式,刻意标榜“古法泡製”。这风格又颠倒过来,是今非昔比。

 古法、今法,孰优孰劣?不能一刀切。我以为“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不失为最佳的选择。《吕氏春秋》有〈察今〉篇章:“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异。”

 总的来说,世事千变万化,日新月异,治国又焉可退而泥于古,甚至后于古?〈察今〉说明,如果因循守旧,不知变更,那是非常荒谬的。其结果必然失败。“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

 接着举一个生动故事:“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立刻)契(刻画)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文章是说:有个楚国人,搭船过江,一不小心,把佩剑从船边落到江裏。那人马上在船旁坠剑的地方,刻了个记号,说:“我的剑就是从这位置坠在水中。”船抵岸,他就按照这记号下水找剑。船已经航行不少路,剑却在水中,岂会跟着船走?如此找剑,岂非太蠢?

 这篇寓言,见诸典籍,传诸后世,题曰“刻舟求剑”。词云:

 书呆戅,笨实猪头。随身佩剑坠中流,为记当时沉失处,锲誌于舟。

 船去未停留,一往悠悠。远离原地怎能求?以屁股思维事物,正一村牛。

 ——调寄浪淘沙

 冬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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