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澳门保护儿童工作的思考

2022-06-06 3231 孟曼 澳门日报

 做好儿童保护工作是社会各界的重要责任,也是教育工作的重点关注议题。结合早前进行的调研,笔者就澳门的儿童保护工作提出以下优化建议。

 第一要制定《儿童权益保障纲要法》保障儿童权益。澳门已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多年,但从去年《儿童权利公约》问卷调查中可看到,现时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识较少,加上澳门跟儿童相关的法律较为分散,不利政府实施和进行推广。为了进一步提高成效,建议特区政府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外,更可参考制订《长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做法,针对儿童制定《儿童权益保障纲要法》,进一步明确维护儿童的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制定一系列的权益跟政策,藉此保障儿童之余,又能就长远的儿童权益政策制订框架。

 第二要研究提高对针对未成年人士进行犯罪的刑罚。对比起其他地区,澳门刑罚本身较轻,虽然政府有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情况加重其刑罚,但整体刑罚依然较轻。近年侵害儿童罪案不断增加,政府除了要做好预防教育外,我们认为倘若受害对象为儿童,刑罚必须进一步提高,建议政府研究提高针对侵害儿童的刑罚。另外,政府必须加强对其心理辅导工作,对他们作出行为纠正,以防出现累犯的情况。

 第三要建设好结合政府、学校、社团、家庭四方宣教机制。保护儿童需要社会共同努力,而非单独一方便能成事,因此儿童的亲人、学校、社会团体以及政府都必须做好工作,才能最大化地做好预防工作。现时虽然政府、学校、社团、家庭都分别有进行相关工作,但很多时大家带予儿童的讯息都未必一致,在“各有各做”的情况下容易产生漏洞和不足,因此,现时有关工作仍有进一步强化的空间,我们认为未来必须研究针对儿童制定一套联防机制,让四方都能够清楚了解其责任,无缝接轨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

 第四要进一步增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即使保护机制多么全面,倘若儿童自身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或是没有认识到自己受到侵害,歹徒同样有机可乘。公布的案件中,部分为事后才发觉,由此可见,有需要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现时政府虽然有编製相关教材,亦会推出“学校性教育支援计划”等,安排专家入校为教学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或经验分享;然而,上述教材并非强制使用,仅具参考功能,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及学生发展需要而选择不同教材,亦可自行编製教材,此举虽扩大了教学上的自由,但由于教材五花八门,教学人员的教学方法亦不一,而教青局亦缺乏事后的评估机制,因此,本澳性教育在推动程度上可能会出现极度参差的情况。

 为了有效提升本澳性教育方们的成效,建议政府应製作不同年龄阶段的性教育指引或统一相关教材;同时每年应就性教育成效对相关教学人员作具体的培训,并对其及其所属学校作出评估,确保性教育在校园推广的成效,确保儿童对性教育有充足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及预防儿童性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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