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马
2022-07-31 3879 李奎 澳门日报
“那是罗林斯的马,是布莱文斯的马,是我的马,我不能让这些马留在这里。”
《天下骏马》是“边境三部曲”的开创篇,讲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德克萨斯,两个牛仔少年约翰 · 格雷迪和罗林斯,不甘于大工业的侵袭和家族牧场的衰败,纵马南下墨西哥,从汽车纵横的美国穿越山林戈壁到道路泥泞的荒野牧场,追求新田园生活的系列甘苦交杂的经历。
科马克 · 麦卡锡的代表作“边境三部曲”——《天下骏马》、《穿越》、《平原上的城市》。“三部曲”既是壮阔的、汹涌的,也是令人扼腕的。我们可以在他的文字间领略到与命运缠斗的激烈,也看到工业化世界中那些局外人的转变。
作为获得过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等奖项的“顶级作家”,其作品可用“伟大”来形容。与所有把蛮荒自然设为背景的作品一样,他的故事也让人觉得失焦,看完觉得没什么话说,不是不想说,是根本说不出来。通常的人类中心、自我中心肯定大错特错,上帝式的全知视角也会把我们拖入泥潭,而我们对动物的感情,也一定会遭他耻笑。故事里卧在窗台上晒太阳的猫不是我们所知道的猫,趴着湿漉漉的石头倒下去的狗也并不是我们所知道的狗,他们吐露出完全陌生的气息,拒绝成为一闪而过的心灵图像,他们唤起的是神秘和恐惧,在同一个人身上激发出种种相反的品质。
麦卡锡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此书中主角格雷迪对于如过客般相逢的旅伴布莱文斯的死一直心有愧疚,“我之所以想要杀死上尉,是因为当时我站在那儿,由着他将那个男孩带进丛林干掉了,而我竟然只是袖手旁观一声不吭。”这当中散发的传统武侠气息还是让人着迷、感动。
在他的笔下,美墨边境的蛮荒有着惊人的美感。这本《天下骏马》的开始,读者便会遇到这样的句子:“天色已晚,他骑马踏上归途。马儿加快了步伐。一天中最后的日光如同一把巨扇缓缓地罩在他身后的原野上,而后又在充满了阴影、幽暗和寒气的渐凉的蓝色氛围中沉入世界的边缘。几只晚归巢的鸟雀啾啾鸣啭,消失在黑暗中的硬扎扎的灌木丛里。”但他绝非只有浩大、温柔的荒原暮色,他还书写血腥、暴力与屠杀。他既是思想天才,又是语言大师,文字中有着一种抒情与凌厉并存的魅力。
美国评论界认为此书具有拉里 · 麦克默特里的《孤独鸽》及马克 · 吐温的《哈克贝利 · 费恩历险记》的综合效果,更有人评价麦卡锡在《天下骏马》的想像力比拉里 · 麦克默特里的更深刻,他的情调比马克 · 吐温的更深沉。这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潜心的安魂曲,堪称“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匠但丁、爱伦 · 坡、麦尔维尔、福克纳、斯坦培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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