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不是与生俱来的
2022-06-05 4308 洪庆明 澳门日报
澳门早前出现一宗弃婴案,年约二十九岁的母亲自行产子后将婴儿丢弃。调查后发现,她尚有一女,由前男友抚养,这新生儿非她的现男友之子,却又没有揭示生父是何人,複杂的关係加上无辜的儿童,叫人心酸又生气。
什么人会捨得把孩子丢掉呢?这个问题在我脑里盘踞良久,然后我读到了《抱歉,我讨厌我的孩子》。或许,这个问题应该修正成:发生了什么事,才让人捨得把孩子丢掉呢?
此书分有四部,各说一段母与女的故事。第一部讲述主角被重男轻女的夫家冷暴力,备受压力之下精神崩溃,饿死了自己的孩子,更被社会指责是“杀婴魔女”,最后在狱中自杀。第二部的主角是一对家庭背景和人物性格各异的初中同学,在不同的情况下未婚怀孕,得不到母亲的照顾和保护后,各自走上无法回头的路。第三部关于被母亲严密看管的女儿,如何活得喘不过气。第四部则把所有故事串连起来,叫读者发现她们彼此的关係——全是悲剧的轮迴。
这些故事的时间背景各异,但都遇到同一境况:性教育和父亲的缺席。面对澳门弃婴案,社会的第一反应仍是“女孩子没有好好保护自己”,但中间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经手的男人”为什么可以继续隐形?同一屋檐下的现任男友又是如何对枕边人“视若无睹”?这一切问题并非要为那位母亲开脱,她自然有不对的地方,但她不是唯一的罪人,更重要的是,她有没有可能同时也是受害人?若果这名新生儿来自一个悲剧,身为诞下他的母亲,是不是必然要爱上这名孩子呢?
人性本善,皆有恻隐之心,人性也本恶,与生俱来便贪得无厌。人性如此複杂多变,为什么可以斩钉截铁认为母爱是人之本性?试想想,一个从未见过面、从未相处过的人,踩着自己的生活来成就自己的生存,被踩的人如何无条件去喜爱这个人?母亲怀胎十月,历经各种大大小小的身体不适,生育时又需冒生命之险,不正是如此吗?但出于所谓的“母爱”,母亲们对此百般忍耐、甘之如饴。做得到的母亲们当然伟大,但做不到的母亲们,是不是就活该被世人指责谩骂?她们是否可以在自己和孩子的存在中取得平衡?而那些还未準备好的母亲们,是否可以获得家人和社会的支援,好让她们找到这份平衡?
丢掉孩子是不对的,但是没有爱上这名孩子不是罪。生而为人,先学会爱自己,才给自己机会去爱别人,即使那个别人是你的孩子。
安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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