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赌场
2022-02-26 3623 曹可凡 澳门日报
博彩法修订草案,建议未来娱乐场需设于赌牌承批公司拥有的物业内,并且给予三年宽限期。草案这一建议,旨在杜绝赌牌转包图利,明确赌牌承批公司的法律责任。
我曾在二○一八年八月初〈专营出租〉一文中说过,卫星赌场或赌厅属于专营出租,和副牌出售性质差不多,都是将赌牌出租或出售谋利,只不过出售副牌可一次性盈利,而出租赌牌可连续盈利。虽然澳门实行赌权开放,但实际上仍然是垄断经营,博彩经营权仍掌握在少数持牌澳门赌场手上。其他投资者想染指赌业,只能以承包形式向赌牌承批公司租借赌牌进行经营。卫星赌场由外来投资者自资、自营,持牌澳门赌场只出租赌牌,并不参与经营。当赌场炽热时,卫星赌场需求很大。现时大部分卫星赌场都是赌场鼎盛时的产物。
日后,若按博彩法草案要求,赌场必需设在赌牌持牌人的物业内,恐怕卫星赌场生存机会不大。因为现时卫星赌场所在物业,大多由外来投资者全资持有,并非由赌牌承批公司所拥有。若将来赌场必需在赌牌承批公司拥有物业内经营,那么赌牌承批公司必需花费鉅资收购由外来投资者持有的物业,而原有卫星赌场的投资者则失去自主权。这个结果,相信赌牌承批公司和卫星赌场的投资者都不会接受。
从预期结果来看,卫星赌场未来生存的机会不大,但卫星赌场数目之多,经营时间之长,员工数目亦不少,若一下子全部结业,负面影响会较大。表面上来看,博彩法草案对卫星赌场有三年宽限期,有较长的缓冲时间。但考虑到卫星赌场兴起的原因,哪怕政府再宽限多几年,亦只能将卫星赌场结束期稍作延长而已。我认为,政府对卫星赌场如何有序过渡、存废,仍在探索之中。
清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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