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所有
2022-01-23 4030 库峥 澳门日报
街头美味诸般精彩,全因那空间“非我所有”。将心比己,要是家楼下开着热闹的大牌档,必是巨大的折磨。
有一回我住在唐人街附近的精品酒店,小巷一入黑,立马变成一字排开的夜巿。近水楼台,蚵仔煎香气四溢,噪音天亮方休。难以想像那是对乾净和秩序异常迷恋的新加坡。
除了镬气的火树银花,露天大牌档还瀰漫着江湖气。说的不是黑帮电影里的打斗闹事、掀翻桌子、爆玻璃瓶,而是讨生活的诸般不易。
我的父母皆为蓝领,连性价比高的广东小炒菜馆都不敢去。小时候为了省钱,我们一家偶尔会在周末去珠海吃户外大牌档,在路边吃得兴起之际,总有几个小孩被强迫来行乞,清一色的髒兮兮、截了肢、皮包骨。
澳门很少有街头露宿者,不见得就是全城富裕的结果。政府在上世纪末已认为市容更要紧,禁止路上行乞;八、九十年代的珠海,除了关口、菜巿场,最常见到游民的地方就是大牌档附近。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某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赤膊上阵,在寒风中一边痛哭,一边表演用脖子拗铁线,老妇则负责挨桌讨赏钱。马路边上的大牌档,延续一公里的几十桌全坐满了人,几百名食客皆无动于衷,一毛不拔。
邻桌的父母提醒小孩,拐童的坏人多,千万别走丢。母亲说话例不虚发,叫我瞧瞧自己有多不知足不知福。赢得母亲的爱几乎是没有可能,只能在经济独立前少惹她讨厌罢了。我低头继续剥那些滑溜溜的白灼海虾,满目生之艰难。
道上的大哥在大牌档吃饭,总要坐易于逃命、一眼关七的位置;我在大牌档却老是悬着心,留意眼神、举止、似是疑非的暗号和用餐枝节,把每一顿和父母在大牌档用餐的场景,看成一种可能突如其来的遗弃、事先张扬的告别。
(吃出庶民烟火气 · 三 · 完)
卡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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